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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地方志办公室职能职责

发表时间:2017-10-13 23:48:52来源: 保存打印关闭

鄂尔多斯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1985年6月根据伊党办发(1985)43号文件隶属关系伊克昭盟行政公署。

鄂尔多斯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隶属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为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是市人民政府处理地方志事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编纂地方志的主要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载和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修志是政府行为,又是一项长期而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新时期的新方志的功用作用在于它对全面了解地情,系统反映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状况及自然环境变迁全貌。方志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保存地方文献服务。

二、修志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市人民政府的主持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制定修志规划;负责本地区修志工作;

三、对旗区和盟直有关部门修志进行业务协调、指导和综合审定等;

四、编纂地区综合年鉴,做好地情资料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整理和积累地情资料。组织志书编纂、审定验收志稿、总结交流修志经验、培训修志队伍、编纂出版地方综合性年鉴、编写地情资料丛书,为党政部门和各行各业、社会各界提供本地区社会与自然等各种现象资料咨询及地情信息服务;

五、组织整理旧志和读志、用志工作,充分发挥志书的“资政、存史、教化”重要作用;

六、稿好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收藏有关方志书籍和报刊资料;收集地区各类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采集口头资料等,为修志工作打好资料基础;

七、完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待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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