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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日勒岱

发表时间:2017-03-06 14:59:32来源:《伊克昭盟志(六) 卷四十三 人物》 保存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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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日勒岱(女),蒙古族,伊盟乌审旗人,民国27年(公元1938年)713日出生在乌审召一个贫苦牧民家庭。14岁才上互助夜校扫盲,由于刻苦学习,两年后便当上互助文化组长,能在地头读报。1956年加入青年团,担任乌兰图雅牧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副主任,便立下了改造自然、建设草原的雄心壮志。

1958年9月宝日勒岱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乌审召公社布日都大队副队长,兼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监委主任。带头组成60人的突击队,向沙漠进军,大打醉马草(有毒,牲畜吃了容易死亡)。1961年后她担任布日都大队党支部书记,乌审召公社党委委员,自治区贫协副主席,中共乌审召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乌审召公社革命委员会主任。宝日勒岱带领社员在流沙上栽沙蒿,种沙柳。19651125日,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题词,号召“学习乌审召人愚公移山、改造沙漠、建设草原、改天换地的革命精神”。同年123日,《人民日报》发表《发扬乌审召人民的革命精神》和《牧区大寨——记乌审召公社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的革命道路》两篇文章,突出报道乌审召人民艰苦奋斗,改造自然,发展农牧业生产的事迹。从此,乌审召和宝日勒岱声名大振。

宝日勒岱从参加互助合作运动起,处处起表率作用,赢得不少荣誉,先后任乌审旗革委会副主任、常委,中共九、十、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全国四、五届人大代表,常委。中共乌审旗旗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四届人大代表、五届人大副主任、常委,自治区政协五、六、七届常务委员会委员,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共阿拉善盟委副书记。1956—1966年被评为合作社、公社、旗、盟、自治区劳动模范,受各种奖励30多次。1960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自治区劳动模范标兵。1964—1976年间为草原建设先进集体代表,学习大寨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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