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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出台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发表时间:2017-11-08 22:04:02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保存打印关闭

 近期,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政府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综合了自治区、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有关政策实质精神,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科技创新奖励、科技人才奖励3大类奖项,3大类奖项又细分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兴旗特别奖和企业创新奖、平台建设奖、成果转化奖,以及乌审英才、乌审工匠、优秀科技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10项奖励。

《办法》规定,科学技术奖励分设科学技术特别贡献、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技兴旗特别奖。其中,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金50万元;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金为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科技兴旗特别奖根据申报当年度开展评选,奖金100万元至300万元。

《办法》规定,科技创新奖励分设企业创新奖、平台建设奖和成果转化奖。其中,企业创新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园区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平台建设奖对新认定的国家和自治区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对自治区批准新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50万元运行补贴;对国家、自治区、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补贴,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每孵化一户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孵化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技术转移示范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建设经费补贴。成果转化奖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旗建设转化研发机构的,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补贴,对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明显的项目每个支持10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企业年专利授权量达5件,且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40%的,奖励5万元,年专利授权量5件以上且发明专利不少于50%的,奖励10万元;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10 000元、2000元和1000元资助。对于已投入生产应用,产生明显效益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转化项目,每个资助1020万元。

《办法》规定,科技人才奖分设“乌审旗英才”“乌审工匠”“优秀科技专家”和“优秀科技工作者”奖项。其中,“乌审旗英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名奖励10万元;“乌审工匠”每年评选一次,每名奖励5万元;“优秀科技专家”每年评选一次,每名奖励5万元;“优秀科技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每名奖励5000元。

《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全民创业、创新有想法、有技术,但缺投资的实际问题,实现以创新方投资,撬动创业就业方提升的杠杆效应,提出设立科技创新基金。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构建起普惠性的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全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有效激励科技人员的创造热情,充分发挥科技对于经济转型升级的促推作用,推动我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