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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于新芳

发表时间:2018-04-21 15:22:19来源:鄂尔多斯人民政府网 保存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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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主要协助牛俊雁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负责农村牧区、信访维稳工作,主持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档案局、党校、党史办、防范办、农工部、现代服务业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联系市人大、政协、鄂尔多斯军分区、武警鄂尔多斯支队工作。

于新芳履历

于新芳,男,汉族,19679月出生,天津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92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7月参加工作。现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82.091985.07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师范学校学习

1985.071988.09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一完小任教

1988.091990.07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旗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秘书(1987.091989.07在内蒙古教育学院生物系函授大专学习)

1990.071995.10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党委政研室工作,1995.01任正科级研究员(其间:1993.011995.01达拉特旗白泥井乡挂职任副乡长)

1995.101996.12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党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6.122002.0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副局长(1998.112002.12在内蒙古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2.042003.1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3.102011.03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旗长(2003.022005.06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11.032014.10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党委书记

2014.102015.0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5.052017.09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区党委书记 

2017.09--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