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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习俗——婚嫁

发表时间:2017-09-11 09:53:04来源:《准格尔旗志》 保存打印关闭

旧社会,蒙汉婚姻统不能自主。听凭父母或族长之命、媒妁之言而定。同族的近亲禁婚,讲究门当户对。婚龄大都在女十五、六岁,男十七、八岁之间。一般女到男家,也有个别男到女家的入赘者。社会普遍存在童养媳。富有之家有纳妾的恶习。汉族尤重对女子的“三从四德”(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和“妇德、妇言、妇工、妇容”)的教育,故寡妇守节者多有存在。

蒙古族婚嫁,前由男方遣媒(蒙名“朱赤”)携哈达美酒赴所悦之女家求婚,数次说合,方显出姑娘娇贵。女家应允后,彼此互访,并请喇嘛排合八字,如命相匹配,即可订婚。财礼一般以马、牛、羊论数。贫者一至三头,富者以“九九”之数送纳,也有以钱币和绸缎、茶枣作财礼的。订婚时,媒人领男郎到女家,男女互赠信物,俗名“接把定”。男女亲手互赠,如同“桃李互报”。结婚,由喇嘛择定良辰吉日进行,形式有娶亲和迎亲两种。

娶亲,由伴女婿、媒人和娶亲一、二人,陪同新郎去女家娶女。新郎穿新袍、登新靴,负弓带箭,跨骏马,装束如同一骑士。到女家时,新郎先向岳丈敬献哈达、美酒等赠品,行跪拜之礼。茶后,伴娘诙谐诘问伴郎来此何干,标榜夸耀新娘貌美难觅。新娘的嫂子姐妹以红腰带围系新郎腰际,两头奋力拉拽,以取笑测试新郎的力量。午,岳丈设全羊席款待众亲朋、本族,引导新郎一一为尊者把盏敬酒。晚饭后,举行向新娘讨“小名儿”的活动。新娘背面端坐,姨姑姊妹围坐作陪。新郎则跪于地面求问新娘的小名、生日、岁数。众人戏谑玩笑新郎,直到告诉小名,新郎方能站立。第二日,新娘有嫂子、姨姑帮忙,梳起十二个小辫,身着新衣袍,腰系绸腰带,足履长筒皮靴,红纱蒙面,将去男家。众亲人唱诵祝酒之歌。新娘怀着依恋之情,缓马绕屋三周,告别亲人,随男方启程。路途之上,娶亲送亲者,各纵马扬鞭,势如竞逐,尽情喜戏互逗,争抢新郎的帽子。路有乡邻亲友,互相邀请,乘马相随,赶赴男家祝贺。故送亲队伍往往一、二百人。

迎亲的形式是新郎、伴郎在半道迎接新娘和送亲者,给尊者行跪拜礼,为送亲者敬酒,返回。如是三次把新娘、新亲迎至家门。

迎亲娶亲到院,新郎新娘双双通过两堆旺火,表示爱情忠贞及除邪去恶。在招待少息后,即行梳妆仪式:由福寿双全的梳头老妈妈(蒙名“额吉”)为新娘改梳头妆。先使新郎、新娘头背相倚,男女头发互搭而梳,再给新娘佩戴蒙古头饰。毕,举行拜灶、认大小仪式,新娘对燃烛煨香并供奉羊胸骨、奶食品、炒米的灶火跪拜叩头,将食品投于火中燃烧,是为拜灶。接着,婆母郑重把盛有炒米、圪达巴尔苏和勺子的羹盘交与新娘,表示委以妇人之重任。新娘接受羹盘后,给父母献哈达、递鼻烟壶、敬茶,行跑拜礼。并依次拜见族长亲戚、翁姑嫂友,此为认大小。礼成之后,男家以全羊席欢待亲朋。席间,新郎执壶,新娘捧杯,双双逐一为来客曲膝敬洒。宴席之上,红火开始。人们手拉胡琴,敲击扬琴,口吹笛子,指弹三弦,欢唱民歌。婉转的歌声,此起彼伏,通晓达旦。

第二日,欢送送亲者,敬酒如迎接之时。婚后三日,新娘偕新郎择日回娘家。

男女离婚,无一定形式。若出自男意,往往通知女家,休女于娘家。若出于女意,则需将聘礼的部分返归给男家。离婚后,再婚各有自由。

旧社会,汉族的婚娶,分订婚、探话、迎娶、结婚典礼几个阶段进行。

订婚,男女年龄十四、五岁。女子十二称“及妍”,男子十五有“夺丈夫”之说,都属订婚的年龄。订婚时,男女互不见面,由媒人介绍,父母作主,很少征求子女的意见。订婚前,男方遣媒向女家求婚,若女家同意,互换命单(亦称“生辰八字”),上写属相、命相、生辰、男女姓名及祖宗三代讳名。如果阴阳先生认为命相相合,即可订婚。一般在女家举办形式,男方携喜酒二瓶及财礼、衣服首饰,女家收受为定。男方送财物,称作“大送”或“下聘礼”。所下聘礼,钱数不一,几十至一、二百元。

探话,迎娶之前,使媒人再向女家送两只羊、八十个馍、两瓶酒,商量聘娶日期。是为探话,亦称“小送水礼”。

迎娶,一般以骡驮轿或搭成棚状的轿车前往女家。随轿车有男21,称为“娶亲”。女乘轿,男骑马。轿上携女子妆新衣服(分内、外、棉各1套),带50个馍,198份糕和1只羊。分别叫“离娘馍馍”、“离娘糕”和“押轿羊”。轿到女家后,新娘妆新,头戴首饰,面蒙红纱,由其兄肩托入轿,送亲者4人相送到男家。娶送亲,都有忌讳:“姑不娶,姨不送,妗子、姐姐送了命”。沿途,爆竹连声,以示祝贺。

结婚典礼,择定婚日后,娶聘双方均给亲朋遍送请贴或口头达知娶聘时日。届时,亲朋欢聚祝贺。参加聘仪者一般携布匹之类赠于女子,称“添箱”。因女家一般陪女儿1箱或1柜,内充衣物,婚前1天,着人抬送男家。参加婚礼都携“拜礼钱”。

当鼓乐爆竹声把花轿迎回后,招待少息,新娘改梳“抓髻”发式,开始举行“拜天地”、“认大小”仪式:院内设一天地神位,前放供桌,桌上放置黄裱纸糊就的斗米和弓箭、尺、戥等物,烛台高照,香炉生烟。司礼者高喊:“一拜天——”“二拜地——”“三拜公婆——”“四拜亲朋——”“新郎新娘互拜——”随着宣读声,新郎、新娘对各位尊亲或磕头,或作揖,或作万福,是为认大小。拜完天地,认了大小,新娘仍由原人肩托回洞房,面墙蒙面而坐,新郎揭去面纱,为新娘梳理头发,称作“上头”或“结发”。主家开始宴客。坐次按尊卑而定,以正席为尊,副席为次,不得错乱,以免生口角。席间,家母引导新郎新娘以尊卑及年龄为序,逐一为来宾敬酒。

晚,新郎新娘在洞房吃“和会盘”,行合巹礼,邻里喜闹洞房。新郎新娘彻夜不眠,上香,守长命灯。

第二日,若是双日,便可回门。新娘偕新郎回娘家。第三日,男家设宴欢待送回新娘新郎的亲家。

因是包办婚姻,所以婚后感情多不融洽。夫妻反目不能同居者,一般夫家要打骂整治妻子。或者休回娘家,卖给外人,没有离婚之说。男女逃婚或以死怨婚的,也时有发生。男子嫖娼,不为人责。女子私交,为众人所不齿。

建国之后,蒙汉婚姻,逐渐自由自主。父母不作硬性包办,迷信的礼仪也逐渐废弃,但索要财礼的买卖婚姻广为存在。

建国初,婚前,男女互相熟悉后,即委派媒人携糖果、香烟赴女家说合。女家如无意见,即由媒人引导女儿及父母去男方看家。如感满意,即可订婚。男方一般为女儿备办衣服一两身,并有喜酒两瓶交与女家。有的私下配婚,收交财礼,不作喧染。待到法定婚龄,商定结婚日期,领取结婚证书。

举行婚礼时,院内正墙张挂毛主席象,举行仪式。程序为:鸣炮;新郎新娘及亲朋就位;向毛主席三鞠躬;新郎新娘互戴红花;介绍人讲话;主婚人讲话;新人介绍恋爱经过;自由讲话;宣读礼单。礼毕,主婚人向来宾散发香烟、糖果。午,宴客。晚,邻里喜闹洞房。

参加婚礼和聘仪者,都放礼钱。多少不一,最多的是舅父和姐夫,多也不过二、三十元。

六、七十年代,索要财礼之风大盛。旗境东部,女家动辄索要一、二千元,甚至除要缝纫机、手表、自行车三大件外,还加要地毯。有的男家,因女家索要财礼名目繁多,什么“见面钱”、“领证钱”、“上轿钱”等等,筹措维艰,告苦不迭。城镇虽不要财礼,但结婚布置豪华,讲究吃喝丰盛。

80年代后,奢华之风更甚。娶亲送亲,多是大、小汽车,前呼后拥。酒席常见为一、二十桌,以新奇名贵菜酒为上。新房陈设,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收录机、大小衣柜、字台、沙发、皮箱等,一应俱全。铺盖一般为四套,衣服更追求时尚。操办一次,需费五、六千元。参加婚礼或聘仪的客人,最少也得携十元礼钱。

婚礼一般无繁文缛节,筵席坐次,不论尊卑年龄。新郎新娘胸佩绸绢红花,女捧杯,男满酒,依桌为来宾敬酒致礼。

婚嫁助乐形式,除旗境的东南部请鼓乐外,大部地区以民歌演唱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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