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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的垦务——“庚子赔款”地

发表时间:2017-09-18 14:06:57来源:《鄂托克旗志》 保存打印关闭

清光绪26年(1900年),鄂托克旗“独贵龙”,配合义和团,围困小桥畔教堂,打死比利时籍神甫1名,教徒2名,烧毁附近所有的比利时天主教堂。后来,义和团失败。光绪27年(1901年)97,清政府与11个帝国主义国家签订了卖国的《辛丑条约》,承认赔款白银4.5亿两。本旗共负担赔款8.4万两,因无银赔偿,除一部分用牲畜抵偿外,其余款额以20年为限,将北至黄蒿塘,南至生地滩、哈日图山、达巴图山、宽10公里,长40公里的土地抵押给洋教堂,做为赔教地。教堂有了土地,便转手招租放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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