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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的监察与信访

发表时间:2016-07-02 13:06:25来源:《杭锦旗志》 保存打印关闭

 监察 

1988年3月,成立了杭锦旗监察局。其主要任务和职权是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察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1988年底共受理案件16件,立案11件,结案11件,处理科级干部1人,其他干部3人。

1989—1990年,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案件118件(次),立案查处14件,给予政纪处分16人,其中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3人,企业负责人2人,普通干部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89万元。

信访 

1953年5月10日,杭锦旗人民政府成立人民问事处,受理来信105件,来访25人次,作出处理98件,主要是检举控告有关农牧业生产和反映税收等问题。1959年,受理来信260件,来访50人次,主要是反映干部工作作风,揭发教员违法乱纪等问题。1964年,受理来信48件,来访21人次,作处理62件,主要是不服精简处理、要求复职迁移落户等问题。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信访工作停止活动。1979年2月,信访科成立,人民来信来访剧增,受理来信522件,来访282人(次),主要是落实“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和落实各个历史时期政治运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1984年,受理来信183件,来访67人(次),主要是被精简人员要求复职和生活困难补助,反映移民财产问题和地主富农要求退赔作坊等问题。1985年,受理来信152件,来访38人次,主要是控告“文化大革命”中因错划成份的受害者(有的致死、致残)要求安排子女,享受三民(文革中受害的牧民、农民、城镇居民)定补待遇等问题。1986年受理来信266件,接待来访45人次,处理306件,主要反映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由于各种原因被开除工职、退职、精简、除名,要求复工复职和享受三民定补问题。

1987—1990年,受理人民来信508件,接待来访240人次。主要是反映“文化大革命”受害致残,查抄财产,要求复职安排子女,补发工资,落户以及草场纠纷等问题。给18个符合安排子女案件的“文革”受害干部安排了子女,给35个“文革”中致残干部补发了伤残证。

附:几个年份旗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1950年旗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有:建设科、民教科、卫生科、财政科、人民法院。

1966年旗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有:办公室、农林水利局、畜牧局、统计局、计划委员会、文教科、卫生科、民劳科、人事监察科、财税工商局、公安局、粮食局、邮电局、工业交通科、物资局、档案馆、人民银行、气象站、商业局、供销社。

1980年旗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有:办公室、劳动局、人事局、计划委员会、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水电局、商业局、供销社、手管局、工交局、教育局、文化局、农机局、卫生局、邮电局、物资局、物价局、工商局、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民政局、体委、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公安局、司法科、档案局、气象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广播局、南干管理局、信访科、民族宗教事务科、老干管理科。

1990年,杭锦旗人民政府机构有:政府办公室、劳动人事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管理委员会、交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畜牧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保局、财政局、商业局、审计局、教育局、文化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乡镇企业局、农电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监察局、物资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粮油公司、二轻局、广播电视局、农牧业机械化公司、信访办、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矿藏管理委员会、农牧综合办、计量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协作办公室、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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