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领导讲话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斯琴毕力格主持会议并讲话

发表时间:2018-06-07 15:36:06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保存打印关闭

201866日,市政府召开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斯琴毕力格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金武,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倪嘉宇,副市长呼禾、李文忠、石艳杰,市政府党组成员马建峰,市政府秘书长张众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也是涉及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要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确保《条例》切实可行、发挥作用。要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资金投入、基础建设、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村嘎查、农牧民、社会力量等各方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机制,齐心协力抓好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广大农牧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大局。要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掌握精髓要义,全面抓好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失责追责,切实把《规定》明确的事项执行到位,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突出抓好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