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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克昭盟民族之服饰

发表时间:2018-05-03 11:44:26来源:《伊克昭盟志》(六)(卷四十 第二章 第一节) 保存打印关闭

民国时期,境内男孩满月剃发,多留一部分头发于头上,或前,或后,或左,或右。至青年,梳分头,留背头皆有。中年后,头罩白毛巾搭结于脑后,既顶帽子,又便擦汗。冬季多带毡帽。女子渐长,唯梳若干小辫,一至数条不等。再大则合为一条或两条。余发三股、五股编成辫子,拖于脑后,以粗、长为美。汉族妇女于婚后改梳“元宝头”,即将辫子散开,盘成发髻,状如馒头,用网子罩住,用钗子别住。

首饰少者为铜钗一个,分头棍子一枚。多者有金银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妇女发型大变,出现了剪发头(二毛子)、双辫垂前胸、解放头“二刷刷”、烫发头等。

民国时期,农家衣物,多以蓝黑粗布纹或平纹布用手工缝制,上衣为大襟袄,缀以桃圪瘩布扣;伊克昭盟境内大部分地区无论老幼,皆习惯贴身形如桶状,无袖,左侧缀扣或结带,为红、花色类似背心的“主腰子”。冬穿棉衣棉裤,严寒时穿不挂布面的白茬子皮袄。女子皆小衣小裤,青年不扎裤腿,中、老年皆扎裤腿。

伊克昭盟境汉族农民所穿布鞋,鞋帮鞋底多用麻线纳遍,以求结实耐磨,俗称“实纳鞋”,包括圆口鞋、牛鼻子鞋等多种。袜子为白布袜。伊克昭盟境各地汉族女子用布帛紧裹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脚背隆起,脚掌卷合成沟,脚趾成笋尖形。站不稳,行不快,难事劳作。陋习脚小为美,有“三寸金莲”之说,略富之家妇女或穿绣花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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